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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助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驱动改革和引领实践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中小学食育、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省名师培育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服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任务,聚焦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功能和作用。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坚持实践研究和决策研究并重,探索相关工作改革发展的科学方法,为解决有关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研究旨在有效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破解高中改革难点重点问题,提升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含幼儿园)食育专项课题研究重在探索食育与运动锻炼、睡眠管理、心理健康、文化传承以及与学科教学的有机融合路径,注重生活教育和养成教育,培养儿童青少年健康饮食习惯,提高营养和体质水平,促进五育并举,助力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对应河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举措,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条件保障、全面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质量,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省名师培育专项课题研究依据我省“建标准、育名家、强体系、抓引领、促全员”的新时代教师梯队建设思路,重点加强我省教师人才梯队建设的研究,创新名师选拔培育方法,丰富培育内涵,提升培育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应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

  (四)2024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拟设立50项,中小学食育专项课题拟设立100项(其中幼儿园40项,小学30项,初中20项,高中10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拟设立15项,省名师培育专项课题拟设立120项。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了解并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二)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三)申报对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普通高中教学、教研及管理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中小学食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高等师范院校和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教研及管理人员,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省名师培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限于202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

  (四)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不能交叉申报。

  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课题;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课题申报

  (一)限量申报。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每个省辖市申报不超过5项,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高校分别限报2项,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1项。

  中小学食育专项课题每个省辖市申报不超过10项,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高校分别限报4项,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1项。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每个省辖市申报不超过3项,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高校分别限报1项,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1项。

  省名师培育专项课题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和负责我省名师培训的省外9所高等院校组织申报。具体申报名额:每个中原名师工作室限报1项,由名师工作室所在省辖市、厅直属单位负责审核;9所高等院校申报课题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审核。

  (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4年10月21日0时至11月5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材料准备,其他内容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三)申报采用分级审核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课题报送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审核申报资格和必备条件,签署明确意见。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设计论证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各课题申报管理单位需在2024年11月10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课题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

  (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如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521室,邮编:450003;联系方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王惠娟,电话:0371—65900037;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赵琼(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电话:0371—6969107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贾祎祺(中小学食育专项),电话:0371—6969188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郑建楼(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电话:0371—69691897。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郭铠源(省名师培育专项),电话:0371-69691798。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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