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对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进行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人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科研成果,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经审查定稿。
1.0.1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口品口